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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長春打工的劉樹祥昨日來電:他是一名胃癌晚期的患者,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希望死後能把身體有用的器官捐出去,就算是回報社會。
  本報記者陸續核實報道:劉樹祥的老家在伊通滿族自治縣小孤山鎮農村,因為他有一門房屋內外牆裝修的手藝,20多年前,他帶著妻子和兩個女兒來到長春。“樓房的內外牆裝修,我幹得都不錯,時間長了,有人十分信任我,我的活兒也越來越多!”劉樹祥說,後來,他開始自己承包做裝修的小工程,手下有多名工人,也在長春買了房子。“那時候天天起早貪黑的,飢一頓飽一頓的,根本不在乎。四五年前,我患了胃潰瘍,也沒太在意,直到去年八九月份,我一點兒肉也吃不了,胃疼得要命,到醫院仔細檢查,結果是胃癌,晚期!”
  去年11月,劉樹祥做了手術,整個胃部全部切除了。手術之前,在兩個月內的時間里他就瘦了60多斤,手術後,因為吃不下東西,沒有營養攝入,他越來越瘦。11月30日,劉樹祥突然感覺自己的情況不好了,“你想想,一個人水米不進,還能活多久?”他說,人活在世上,應該有價值,“我這些天經常看新聞節目,總感覺自己即將離開這個世界,應該為社會做點什麼,因此,我決定把自己的器官捐獻出去,就算是為社會最後作出一點兒貢獻吧!”
  昨日,吉林大學基礎醫學院人體解剖學教研室蘇略主任表示,劉樹祥和家人可以來到吉林大學基礎醫學院解剖學教研室,填兩份《器官捐獻登記表》,由其直系親屬同意簽字。捐贈人去世時,家屬及時與解剖學教研室取得聯繫,履行必要的捐獻手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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