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河區廣汕公路北側華南植物園對面有一地塊,其新老業主為土地轉讓發生糾紛。昨日,林小姐作為新業主方代表向羊城晚報報料稱,2009年他們就與老業主簽訂了土地轉讓協議,並支付了全部款項,但對方一直未配合辦理地塊移交。今年3月,他們通過法院辦理了強制過戶手續,但老業主依然在原地照常辦公。而且,新業主的新國有土地使用證遲遲辦不下來,原因是地塊上有大面積的違章建築物。新業主上門要求拆除違建,遭到老業主阻攔。
  昨日,記者試圖聯繫老業主——廣州子光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子光公司”)負責人,未能如願。
  天河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對林小姐投訴的違章建築物尚無法定性,已要求龍洞街執法中隊儘快跟進,如查明情況屬實,將依法處置相關建築物。
  苦惱:老業主未配合移交
  “2009年,我們就與對方簽訂了土地轉讓協議,直到今年仍辦不了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林小姐介紹,自己代表的廣州市白雲區麗都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都公司”)與老業主廣州子光貿易有限公司於2009年簽訂了土地轉讓協議,約定子光公司將廣汕公路以北、華南植物園對面的地塊轉讓給麗都公司。隨後,麗都公司按協議約定按期支付了全部款項,但是子光公司一直未配合辦理地塊移交及過戶手續。經過仲裁及法院執行程序,2014年3月麗都公司單方辦理了強制過戶手續。但麗都公司被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口頭告知,因該地塊上有違章建築,只有拆除全部違章建築後,該局才能出具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之後,麗都公司多次與子光公司協商,希望對方將場地交給麗都公司,並准許拆除違章建築。在林小姐提供的子光公司《承諾函》複印件上,清楚寫著子光公司承諾今年7月4日前清理地上建築物,並辦理地塊移交,7月4日之後麗都公司可以自行清理。該《承諾函》落款時間為2014年6月。但截至目前,地塊仍未辦理移交,違建也未清理。
  現場:辦公樓有大漢把守
  昨日,林小姐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廣州市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複印件。《說明書》中載明:“下列國有土地使用權由子光貿易有限公司轉讓給麗都經貿有限公司已辦理過戶手續”。在使用權面積一項,顯示為19107平方米,落款日期為2014年3月26日。林小姐表示,雖然已辦理過戶手續,但至今無法辦理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市國土局相關工作人員口頭告訴我們,因為這塊地上有違建,需清理才能辦證”。
  隨後,林小姐帶記者來到涉事地塊。記者發現該地塊共有三座建築物,其中兩座是占地塊總面積3/4的低矮廠房;一座是4層高的辦公樓,辦公樓內有“子光集團”、“君立置業”的字樣。在大樓門口顯眼位置,貼有一張署名為子光輪胎連鎖經營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市君立置業有限公司的《公告》,內容為提醒辦公樓租戶辦理退租手續、準備搬遷等,但並未標明具體搬遷時間。《公告》旁是子光公司給麗都公司的承諾函複印件,當中承諾2014年7月4日前自行清空土地及地上建築。
  記者到訪時正值中午,幾名身高約1.8米的壯漢在一樓的房間內喝茶聊天。林小姐告訴記者,這就是7月6日他們碰到的“身份不明的彪形大漢”。當記者提出希望上樓找相關負責人時,一名壯漢說:“我們也只是幫人打工,互相理解一下。”經協商,記者在3名壯漢陪同下得以上樓。雖然樓上空無一人,但辦公室內仍有不少辦公物品,看起來井井有條。
  林小姐表示,當初與對方簽訂土地轉讓協議時並沒發現廠房是違建,如今這不僅成為麗都公司辦理新國有土地使用證的一大障礙,也因廠房可能存在安全隱患,成為林小姐的憂慮。“作為土地的權利人,如果這裡發生任何事故,我們公司都要承擔全部責任。現在地塊上的建築物仍由舊業主占有使用,我們既不能拆除該違章建築,也不能對建築物進行管理!”
  根據林小姐提供的電話號碼,記者撥通子光公司負責與林小姐對接的李小姐(化名)的電話,對方稱此事只有老闆清楚,老闆因出差無法聯繫。
  城管:廠房暫未認定為違建
  昨日下午,記者陪同林小姐一起前往天河區城管局信訪室。信訪室工作人員建議,林小姐可向信訪室提供相關文字材料,城管方面將在15個工作日內回覆是否受理,60天內給予答覆。林小姐當即表示將按流程進行投訴,但她擔心在走流程的過程中地塊發生事故,“60個工作日太久了,萬一發生什麼事,我們公司需要負全責”。
  隨後,記者致電天河區城管局劉姓負責人,劉先生表示,目前尚無法對相關建築作出定性,將要求龍洞街執法中隊儘快立案。子光公司已就辦公樓向城管提供合法報建手續,“經初步判斷並非違建”。子光公司雖未提供兩座廠房的相關資料,但目前無法定性其為違建,“但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置”。(文/圖羊城晚報記者 趙晨)編輯:  (原標題:廣州一地塊5年前轉讓至今未移交 老業主在原地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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